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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都要本着节约从俭行事。病人将落气时要肃静,不可哭喊,亲人家属要以适中的声音用阿拉伯语念“清真言”。请阿訇来为亡人做人“忏悔”,叫打“讨白”。人死,称为“昌提”或“归真”、“无常”。称其尸体为“埋以提”。家属要给死者合眼闭嘴,顺直手脚,趁身体还软时,脱去衣物,盖块白布遮羞。到清真寺抬来“水床”,置尸于其上。停尸地点,大多在清真寺,但须头北脚南,面向西方,同时在旁边点几柱“经香”。尸前垂一蓝色“孝幔”。亲属日夜守尸、燃香,但不准抽烟、喝酒。
丧礼,一般都不穿孝衣,不关花圈、挽联。前来吊孝失,也不向“孝幔”中的亡人行鞠躬礼。届时,先对尸体进行“大净”,阿拉伯语叫做洗“乌苏鲁”男尸由男子洗,女尸由女子洗。洗的部位先后,有所规定。洗尸的水,一般都用皂角水,不用肥皂水。洗后,用干净布把水轻轻揩干。死者不能穿生前的衣服,也不须殉葬品,只用白布裹尸体,阿拉伯语称之为“卡凡”。裹尸布共计三件,全系棉质白布,不用丝绸等料。最外面的一件叫大卧单,比尸体上下各长出五至七寸,宽约一公尺半。中间的一件叫小卧单,长度与尸体相适,宽度和大卧单一样。最里面的一件叫衬衣,长自肩及踝骨,无袖叉,肩开一缝,便于亡人穿上。男的戴帽,女的分别用白布三尺裹胸、包头。有的在辅陈“卡凡”时,还撒些香料,如冰片、樟脑粉、香水......等。
给死者穿好尸衣(卡凡)以后,装入用木料制成的长方油漆的“经匣”,随之举行殡礼,称为“者那则”。由阿訇主持,其他送葬人员参加,接着将亡人抬到墓地。
回族人对亡人实行土葬、速葬,认为亡人早入土,早得安。因此,一般是早晨死,下午埋,晚上死,次日葬,至多不超过三天,即使亡人家属不在,或无家属,穆斯林也可为之料理后事。不信风水、地脉,也没有家族坟山,只有公共的回回墓地,且不与他族混杂。墓穴南北向,长方型,深五、六尺,长约六尺,宽三尺。尸体从“经匣”抬出,入进坟坑时,要露出面部,头稍向西偏,然后盖上石板。葬后,由阿訇念一段《古兰经》。并将“经匣”抬回清真寺存放,留给以后的亡人使用。整个丧事至此结束。 |